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6月29日16:07:3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的通知已关闭评论1,640 次浏览 1255字阅读4分11秒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83-06-28

实施日期 1983-06-28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正文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是使老人们健康长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发挥"余热"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你们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老年人体协开展活动。

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报告

由河南、上海、北京、浙江、安徽、河北六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发起,于四月十一日至十五日在洛阳市召开了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成立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西藏未参加)、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全国总工会等有关方面的代表八十多人.国家体委顾问黄中同志、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钟师统同志、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体总副主席刘建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上通过了章程,正式成立了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刘建章同志当选为主席。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在老年人日益增多,大批老干部、老职工离休、退休的情况下建立的.我国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已有八千多万,约占总人口的8%.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使更多的老年人健康长寿,发挥"余热",是我们的社会职责。体育运动是增进身心健康,延年益寿的最积极有效的手段.到会同志联系实际,畅谈了开展老年人体育的重要性:第一,老年人通过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改善机体功能,调剂和丰富生活,增添乐趣,有助于抗老防衰.第二,老年人爱好和参加体育活动,可以使青少年一代受到教育和感染,有利于树立锻炼身体等良好的社会风气.一致认为,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是顺应潮流,大得人心的好事,体现党对老年人的关怀,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领导下的群众体育团体.协会的九十多名委员,包括党、政、军、科、教、文、卫、体、新闻、工会、妇女各方面代表,都是热心体育事业的老同志.为了更好地体现群从性,协会实行会员制,吸收个人会员,并在街道、大的厂矿、企业、机关等单位建立基层组织,把会员组织起来进行活动,开展工作.从上海等地试行情况来看,效果较好,老人们自愿入会的很多,由于有会员的支持和监督,协会的工作很活跃。

我们体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老年人体育活动开展好,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各级体育部门应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建议各地区、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加强对本地区、系统、单位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活动,在经费等方面给以大力支持,尽可能为老年人开辟一些文体活动阵地.现有体育场(馆)、游泳池,以及公园、文化宫等场所,要为老年人活动提供方便.据了解,有的城市规定每天早上七点钟以前公园免费开放,这种办法值得提倡.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计划筹集老年体育活动经费,望各地区、部门、行业、团体大力支持。

以上报告如属可行,请批转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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